近日,有志愿者和群众通过“益心为公”平台、“@龙华-民意速办”平台,反映龙华某小区周边公交车站前设置隔离桩,致使使用轮椅出行的残疾人、老年群体等行动不便人士无法独自搭乘公交车出行。
龙华区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工作,通过实地走访,发现上述公交车站台在未设置隔离桩前,公交车停靠后可将无障碍踏板与站台衔接,方便残障人士、老年人上下车;在设置隔离桩后,公交车只能停靠在隔离桩外,残障人士、老年人难以独自上下站台,需要他人协助,操作十分困难。据调查,该区域人口密集,居住有数百名残障人士,且老年人较多。设置公交车站隔离桩给特殊群体出行带来了不便,未能妥善保障他们的出行权益。
掌握上述情况后,龙华区检察院与民治街道办事处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了磋商座谈会。此后,龙华区检察院又召开听证会,并邀请区人大代表、人民监督员、“益心为公”志愿者、龙华区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参加。
经磋商、听证,龙华区检察院了解到,民治街道办事处设置隔离桩的目的是保障非机动车出行安全,避免公交车进出站时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。但在保障骑乘人员安全的同时,也产生了妨碍残障人士、老年人出行的新问题。同时,隔离桩项目在规划和建设时,也未按照《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》第十七条的要求,邀请残疾人联合会参加,听取残障人士代表试用意见。
听证员一致认定隔离桩的设置损害了残障人士、老年群体的出行权益。龙华区检察院在采纳听证意见后,向民治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,督促其对相关公交站点开展无障碍改造。
公交站台隔离桩的设置是为了保障骑乘人员出行安全,不能一拆了之。如何在不破坏原有道路设施的基础上,充分维护特殊群体权益,同时保障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安全,成为此次改造的难点。检察建议发出后,龙华区检察院持续跟进,多次邀请残障人士代表、龙华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前往公交站台现场实地调研,探讨无障碍整改方向,听取具体建议和意见。经沟通协调,民治街道办事处采纳了设置无障碍斜坡的改造方案。
确定方案后,民治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整改,现已在问题公交站台配备明显的无障碍标识,并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设置无障碍斜坡,乘坐轮椅的残障人士和老年人可通过无障碍斜坡便捷上下公交站台,搭乘公交车。残障人士代表现场体验,反馈良好。该小区附近其余公交站台的无障碍改造也在积极进行中。